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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錢去賭博,浙江露台的趙某從租賃公司租來汽車,再偽造証件,將車輛作典质的法子向别人借錢。近日,露台警方偵破了這起租車典质騙取告贷的詐騙案,犯法嫌疑人趙某是以成为了“五進宮”。
8月27日,露台某租賃公司老板許某向警方報案,稱租出去的一輛白色大眾途觀汽車被租車人低價典质給别人套現,現車輛追不回來。露台縣公安局經濟犯法偵查大隊經過審查,开端認定租車的趙某涉嫌詐騙,於是立案進行偵查。
辦案民警领会到,7月17日,趙義和趙某到許某的租賃公司租車,租車人是小趙,擔保人是趙某。協議房钱天天300元,兩人當時付出了800元后,將大眾途觀的車子開走。8月中旬今后,許某聯系不上小趙和趙某,通過車輛GPS定位找到車子,才得悉租出去的車已被典质給陳某。
小趙和趙某兩人是同村人,民警找到小趙追問車輛的去处。小趙坦承車子一向是趙某在利用,趙某沒有駕駛証,才叫他一块儿去租的,租車費也是趙某在出。租來車子后,本身隻向趙某借用過,后來一向沒有和趙某聯系。民警調查得悉,29歲的趙某從2008年開始,陸續犯有合同詐騙、不法拘禁和買賣國家機關証件等罪,前后被四次判刑, 7月16日才刑滿釋放回家。當民警查找趙某時,發現他已不翼而飞。
9月13日,辦案民警找到借錢給趙某的陳某。原來在8月14日,趙某出示了該車的所有人為其本人的行駛証,獲患了陳某的信赖,將租來的車子和行駛証作典质,借到現金30000元。經鑒定,趙某典质車輛的行駛証系偽造。警方拘留收禁了趙某不法典质的大眾途觀汽車,后經價格價格評估,該車的價格為14.5萬元。
10月9日,辦案民警經過縝密偵查,在露台城區將趙某抓獲。到案后的趙某對實施詐騙的犯法實施供認不諱。
趙某交接,他7月16日刑滿出獄后,次日叫上同村有駕駛証的趙義,出錢租來車子。因囊中羞澀,他想在網上賭博贏錢。由於沒有賭資,便花錢偽造了車輛行駛証,將租來的車子典质給陳某,騙得3萬元現金。除付出給許某4000元租車費,其余的錢都被他賭博輸掉了。自知難以償還車輛和告贷,趙某換了手機號碼隨之窜匿。
今朝,因涉嫌詐騙罪趙某已被核准拘系。(王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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