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婚紗貴賓服務論壇

標題: 台湾26年前已禁表兄妹结婚 现实中仍"有禁不止"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20-3-21 18:33
標題: 台湾26年前已禁表兄妹结婚 现实中仍"有禁不止"
中新网9月26日电 据台湾结合报报导,台湾“民法”划定嫡亲成婚无效,但岛内仍有很多表兄即食雞胸肉,妹成婚,到各户政所挂号成婚,成为“着名无实”的婚约,近来另有公众扣问户政职茵蝶,员,他表弟与表妹已生子,想到美国成婚再回台湾挂号,户政职员告诉,如斯的婚姻还是无效。


台中百家樂密技,市东区户政所主任洪峰明暗示,台湾至今仍存在很多“无效婚姻”,有些当事人不自知,有些知情不报,各户政所今朝供给新人挂号的成婚书约,都注明“成婚不得违背‘民法’第983条划定”。

台湾“民法”第983条划定,直系血亲与直系姻亲、旁系血亲在六亲等之内都不得成婚,外甥和外甥女属三等旁系血亲,表兄弟姐妹则属四等血亲,都不克不及成婚,洪峰明说,此立法精力是优生学观念,但初期公众“亲上加亲”的观念依然未彻底扭转。

琼瑶小说《婉君表妹》,描写女主角婉君表妹和三位表兄弟日久生情的故事,“民法”批改、1985年6月颁布施行后,表兄弟姐妹成婚的婚姻都属无效。

但至今仍常有表兄妹或表姐弟到户政所要挂号成婚,新人告诉他们的支属瓜葛时,户政职员会就地阐明,依划定他们不克不及挂号成婚,挂号后这类婚姻仍属无效,洪峰明说,仍有部门表兄弟姐妹想成婚,决心隐暪,仍完成挂号成婚。

洪峰明近来接获公燒傷藥膏,众扣问,本身的表弟和表妹已生下一子,为了让孩子入籍,他们想挂号成婚,但岛内制止表兄妹成婚,他们认为美国法律较宽松、通情面,筹算到美国成婚后再回台湾挂号,洪峰明告诉,非论在何处所打点成婚,回台湾仍需按照岛内法律划定,表兄妹的婚姻还是无效。

洪峰明说,多年前南部地域就曾产生案例,一对表兄妹从小是两小无猜,因日久生情,当生下孩子、生米已煮成熟饭时,两家更以“亲上加亲”的设法,顺遂让这对表兄妹成婚,但10多年后,又因个性分歧闹仳离,女方还以不胜凌虐找状师要诉请仳离,当状师调阅两边户籍誊本详查两边出身时,发明两人是四亲等的姨表兄妹,本属无效婚姻,只需诉请确认婚姻瓜葛不可立便可。




歡迎光臨 台北婚紗貴賓服務論壇 (http://judyjudy.com.tw/)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