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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涉馬來西亞電信詐騙案32名台灣嫌犯均已認罪 大陸要求台方採取強力...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20-3-21 17:38
標題: 涉馬來西亞電信詐騙案32名台灣嫌犯均已認罪 大陸要求台方採取強力...
兩岸主管部門《海峽兩岸配合打擊犯法及司法合作協議》有關互助打擊電信詐騙第二輪協商於5月12日至14日在珠海舉行。

記者领会到,这次為期三天的協商取患了積極功效。雙方就進一步互助偵辦涉肯尼亞電信詐騙案和涉馬來西亞電信詐騙案交換了部门証據及相關資料﹔台灣方面將採取積極有用办法,清查幕后“金主”和贓款去处,及時追回贓款並返還大陸受害人﹔大陸方面赞成依照有關規定放置台灣犯法嫌疑人家屬前來大陸探視﹔雙方適時對案件偵辦情況進行階段性總結,進一步深化在《海峽兩岸配合打擊犯法及司法合作協議》下配合打擊電信除痣藥膏,詐騙犯法的互助機制,堅決停止電信詐騙犯法疯狂勢頭。

案情通報:32名台灣嫌犯均認罪 另外一團伙調查事情遇困難

14日的會談中,大陸公安機關專案組向台灣代表團通報了涉馬來西亞電信詐騙案的相關情況:2016年3月至5月,公安部組織廣東省公安廳和珠海市公安局組成專案組赴馬來西亞開展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恶行動,抓獲117名犯法嫌疑人(大陸65名、台灣52名),破獲“冒没收檢法”類電信詐騙案件100余宗,涉案金額庞大,繳獲一多量涉案贓物。4月30日,97名看護工,犯法嫌疑人(大陸65名、台灣32名)被押解回中國大陸,現羈押於珠海市第1、第二看管所。

根據馬來西亞警方移交的物証和大陸公安機關的深刻調查,截至今朝,已开端查清這97人分屬5個犯法團伙,根基查清此中4個團伙的重要犯法事實、作案手腕、組織架構、买卖資金賬戶及相關電子証據,32名台灣嫌犯對實施詐騙犯法事實供認不諱,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另外一團伙因其他20名台灣嫌犯已經被遣返台灣,調查事情碰到困難。

通報指出,由於一批台灣“金主”、主干成員在逃,給公安機關開展查証、核實、追贓等事情帶來一些困難。部门在逃“金主”、主干成員銷毀電子証據、轉移贓款,必定水平影響了全案辦理進度。本著有益於打擊犯法、有益於保護受害人长处、有益於實現司法公道的原則,大陸公安機關邀請台灣代表團來大陸,就案件偵辦深刻溝通情況,提出協助辦案請求,交換有關証據质料。

據介紹,在案件偵辦過程中,大陸司法機關將32名台灣犯法嫌疑人與大陸犯法嫌疑人等同對待,嚴格依照法令規定,保障犯法嫌疑人的訴訟權利和正当權益。大陸司法機關在第一次訊問時即告诉台灣犯法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台灣犯法嫌疑人也已簽署權利義務告诉書﹔同時告诉他們有權拜托辯護人,在偵查階段隻能拜托律師作為辯護人。台灣犯法嫌疑人在馬來西亞向大陸群眾撥打電話,冒没收檢法機關實施電信詐騙,大陸司法機關將依照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令規定,對其進行偵查、起訴和審判。

台商朝表:為“詐騙天国”稱號感触羞恥 望杜絕電信詐騙

協商會談期間,多名深受電信詐騙之害的受害人趕到珠海,请求向台灣代表團表達嚴懲犯法嫌疑人、協助追回被騙財產的強烈訴求歐博評價,。

72歲的郭密斯來自北京。2015年8、9月份,以台灣人員為首的詐騙團伙以“触及不法集資犯法”為名,冒充公安和檢察機關人員,一步步誘騙她將200萬元匯入指定的“平安賬戶”。

“我是一個癌症患者,這是我看病救命的錢,全数被騙走了……現在沒錢治病,我不晓得還能活多長時間,每天以淚洗面。”郭密斯提起被騙經過,幾乎泣不可聲。“我但愿台灣方面把這些騙子交給大陸,讓他們遭到法令懲罰,讓我們這些受害人获得一點小小的抚慰,也讓他們不克不及再騙更多的人。”

“這些犯法份子騙走了我們的心血錢,必定要把他們抓回來嚴懲。”58歲的廣東陽江退休工人劉密斯說。2015年11月,她攢了幾十年、本來筹算給兒子結婚用的20多萬元積蓄被騙走,現在已经是傾家蕩產、深陷困頓当中。

38歲的湖南長沙人羅密斯本年3月被騙走12萬多元。“這筆錢是我辛辛劳苦攢了十幾年的心血錢,我每個月工資才2000多塊錢,現在我還不敢告訴白叟,怕他們受不了,隻能本身经受痛楚……”

“我想說的是,每個人糊口都不易,我但愿台灣方面真正理解我們這些受害人的痛楚,共同大陸方面配合把事变處理好,給我們一個合理,返還我們的損失。”羅密斯說。

同時,一些在大陸的台灣人士也對兩岸互助打擊電信詐騙犯法高度關注。珠海市台商協會常務副會長簡廷在說,那些受騙的大陸群眾一辈子積蓄或養老錢都沒了,的確是很是淒慘,“對於這樣的事变,必定要杜絕”。

“電信詐騙不僅风险大陸民眾,對台灣也產生风险。電信詐騙在台灣存在相當久了,我的一個朋侪就被騙過。”珠海市台商協會創會會長施清枝說,“隻如果犯法,在哪裡犯法就應該在哪裡接管處罰,才能杜絕電信詐騙行為,才能使老苍生財產平安获得保護。”

施清枝還暗示,“現在台灣被外界稱為‘詐騙天国’,被認為靠詐騙發展經濟,我認為是相當羞恥的事﹔對於那些詐騙份子的家長來說,若是調查屬實,他們也會感触羞恥。”

“站在台灣人民的立場,我對‘詐騙天国’的這種形象也很心疼。”簡廷在說,“不论是電信詐騙還是其他犯恶行為,既然兩岸都是法治社會,對犯警份子都不會容忍。信赖經過兩岸一块儿尽力,能避免這些犯警行為再發生,這是我們的一種等待。”

台灣代表團:積極追贓返贓平復受害人損失

會談結束后,台灣代表團團長陳文琪、公安部刑偵局副巡視員陳士渠再次接管了媒體採訪。

陳文琪介紹,这次協商重要集中於涉肯尼亞電信詐騙案和涉馬來西亞電信詐騙案,雙方對案情進行了討論,並交換了部门証據及相關資料。

陳士渠進一步介紹了兩案相關情況。他說,涉肯尼亞電信詐騙案由於全数犯法嫌疑人移交大陸偵辦,犯法團伙構成情況和犯法事實得以敏捷查清,進展十分順利,已對兩個團伙77名犯法嫌疑人提請批捕。兩個團伙涉嫌詐騙2300萬余元人民幣,這些錢都已流入台灣,是以下一步事情重點是请求台灣執法機關協助追繳贓款。

“涉馬來西亞電信詐騙案由於還有20名台灣犯法嫌疑人被遣返台灣,导致其地点犯法團伙調查取証事情困難重重,至今無法查清全案情況。”陳士渠說,應當堅持被害人地点地管轄和整案處理的原則,實現嚴厲打擊電信詐騙犯法的目標,有用停止電信詐騙犯法發展舒展勢頭。

據领会,這20名台灣嫌犯於4月15日被馬來西亞驅逐出境,回到台灣后被台灣警方以犯法事証不完备且無拘票為由陸續釋放,后經台灣法院裁定,對18人羈押禁見,對其余2人限定出境。

針對是不是會將20名台灣嫌犯移交大陸處理的提問,陳文琪暗示,這20名台灣嫌犯正由台中地檢署積極偵辦。在這次協商中台灣方面获得部门証據,對案件偵辦有很大的幫助,“我們也會加強力度,把這個詐騙案件查得透徹,有用起訴犯法嫌疑人。”

“雙方就在《海峽兩岸配合打擊犯法及司法合作協議》下互助偵辦此案達成一致。大陸會盡最大尽力向台方供给有關証據质料,但愿台方盡快把案件查清晰。”陳士渠說,“受害人都是大陸群眾,而贓款都在台灣,我們對台方的重要请求就是採取強有力办法清查幕后‘金主’和贓款去处,必定要把贓款追回來,返還大陸的受害人。”

“受害人的痛楚我們都领会,必要通過兩岸積極加強互助,來有用地打擊犯法、停止犯法。”陳文琪說,“關於各界關心的贓款返還問題,雙方會在互助的基礎上,積極追贓查贓、返還贓款,平復及填補受害人的損失。”

另據介紹,雙方赞成通過海協會和海基會的渠道辦理台灣犯法嫌疑人家屬探視問題。根據大陸刑事訴訟法規定和慣例,偵查階段不允許犯法嫌疑人家屬探視。為展現互助打擊犯法的誠意,依照《海峽兩岸配合打擊犯法及司法合作協議》有關規定,大陸公安機關赞成按有關規定並經審批,盡快放置台灣犯法嫌疑人家屬到看管所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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